为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创新人口服务管理,全力助推抚顺发展,按照公安部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三项制度”建设工作培训会议精神,即全面落实在全国大中城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启动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抚顺市公安局户政处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精神,有序开展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作为全省唯一试点城市,我市于年6月1日起正式在全市范围开展跨区县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工作。经过一年多的运行,共为我市居民跨区县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余件,并为全省跨市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工作提供了丰富的技术数据和宝贵的经验。在我市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试点成功的基础上,省厅建立了“辽宁省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系统”,并召开了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三项制度”工作培训会,在抚顺、沈阳、本溪、丹东、辽阳、葫芦岛开始试点运行。我市做为第一批试点城市,于7月12日开始受理省内跨市居民异地办证申请。于8月11日开始受理跨省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申请。目前,全市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工作有序开展。开展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工作,进一步完善了便民利民措施,缩短了办证时间,提高了办证效率,避免了群众长途奔波,节省了群众办证费用,切实解决了群众在办理居民身份证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来源:抚顺市公安局户政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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