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国防建设,提高参军入伍士兵整体素质,进一步促进大学毕业生就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事业单位对年入伍大学毕业生退役后进行定向招聘的通知》(抚政办发〔〕14号)规定,抚顺市事业单位拟面向年入伍大学毕业生退役后进行定向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对象1.按照《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事业单位对年入伍大学毕业生退役后进行定向招聘的通知》(抚政办发〔〕14号)规定,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往届全日制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且为抚顺户籍或抚顺生源并从抚顺市应征入伍的。从设在我市的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沈阳工学院符合条件入伍的年应届毕业生不限户籍和生源地。
2.对按照《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事业单位对年入伍大学生退役后进行定向招聘的通知》(抚政办发〔〕59号)规定,符合定向招聘条件的年参军入伍大学毕业生,因年延期退役的,纳入今年的定向招聘。
招聘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年抚顺市事业单位面向年入伍大学毕业生退役后定向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个人原因未服满2年义务兵役的;
2.服役期间受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3.在部队服满2年义务兵役后,继续留在部队服役或不再回抚顺的(延期退役的除外);
4.享受国家退役安置政策的;
5.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对于延期退役的人员,如不能参加今年定向招聘考试,可参加年抚顺市事业单位面向年入伍大学毕业生退役定向招聘考试。
按照招聘对象和招聘条件,经与抚顺军分区沟通,符合招聘条件的招聘对象共计77人。
招聘步骤(一)发布招聘信息定向招聘的岗位信息通过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